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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:只手挽天倾,我护大隋永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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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5章 三将争功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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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最令人胆寒的,莫过于那段骇人听闻的记载。
    朱灿将自己的妃子烹煮,分赐给众大臣享用,其行径之恶劣,已非人性所能容。
    而他对百姓的暴行更是罄竹难书,粮草匮乏之时,竟不惜以百姓为食,供军队果腹。
    更有甚者,对于那些拒绝食用人肉者,朱灿亦不放过,竟将他们视作新的食材,其残暴程度,已至令人指之地步。
    为了享受人肉,朱灿甚至把人肉分成了三六九等。
    年老之人低等,叫做饶把火,煮的时候多加火。
    年轻妇女的肉中等,被称作不羡羊,比羊肉还鲜美。
    婴儿的肉排在最上等,其残暴程度达到变态的地步。
    宇文成龙与之相比不能说是善人,应当被叫做圣人。
    武信也是有儿有女的人,一想到被朱灿吃掉的婴儿,他必须把朱灿给煮了喂狗。
    「少诚,你就把这五万人马都带上。」
    襄阳城里还有朝廷原本的守城兵马,而朱灿手底下有十万人,杨广也不能吝啬,全交给武信。
    此战是战,一定要赢,还要赢的漂漂亮亮。
    「好。」
    武信当即接过兵符,五万对十万,优势在他。
    大军来此南巡,本意是征讨。
    这些时日里时时刻刻都在准备,根本不需要时间调整。
    当即,武信便带着五万大军开拔,向着南边的朱灿军而去。
    「侯爷,听说朱灿也不是好人,这场仗让我来呗,您尽管去冲杀。」
    宇文成龙搓着手,他最喜欢打这种人了。
    朱灿手底下也吃人,都吃过人了,乾脆全杀了得了。
    不然留着他们干什麽?
    万一哪天兽性大,不得祸祸当地的百姓。
    按照他的想法,从上到下,一个不留!
    「此战必须要快,我们见机行事便好。」
    武信看了一圈周围的人,这都是大隋顶级战将了。
    宇文成都,裴元庆,罗士信。
    再低一档的便是鳌鱼,程咬金,尤俊达。
    朱灿那边没什麽能打的,就一个伍云召的儿子比较厉害,但估计还没长大呢。
    其麾下兵马虽有十万之众,一大半估计都是强盗,匪徒之流,又有什麽战斗力?
    大隋的兵马都是精锐,这场仗谁来都输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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