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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之霏霏可爱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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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 始祖也有可爱一面6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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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……
    墨尔斯想着,肚子因为饥饿叫出了声来。
    但是在血族的手下生存下去的前提是别把自己饿死。
    比起被血族杀害,自己是被饿死在血族的领地这种事说出来好像要更没有面子一点。
    墨尔斯从床上下来,走到穿衣镜前,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物,尤其是确保自己腰间的银匕不会被现。
    接着他就去往楼下,寻找厨房的具体位置。
    这座城堡真的出奇的大,或许是因为她在血族这边占有非常高的地位的缘故吧,至少视觉感受上要比那位亲王瑰拉的住所大得多。
    大厅的右手边也有许多布置,但厨房打开着门,也很容易被现。
    进门之后墨尔斯先看到的就是在右手边餐桌前坐着,手里摇着酒杯中的“红酒”的白霏霏。
    虽然那红色的液体被装在酒杯里,但墨尔斯知道那一定不是红酒,反而应该是新鲜的血液。
    白霏霏已经在这里坐了很久了。
    在森林里捕食的那次她实在是饿极了才会出现特菲莱尔本能的捕猎,清醒过来的时候自己也没有感觉到什么不适。
    但是在这种清醒的情况下喝血,她还是需要一点思想建设。
    她听到门口传来的脚步声,下意识回过头去,只见碎片就站在门口紧盯着她的杯子不放。
    不是吧?她已经在尽力伪装这不是血了,他不会是还是害怕吧。
    可也没有别的办法啊,血液就是血族的主要食物,不进食这东西就相当于人类一直不吃饭了。
    虽说他们不会那么轻易死掉,但是一直处在饥饿的状态就会失去意识靠本能捕猎进食。
    她可不想在自己无意识的时候把碎片给杀了。
    就算是意外也……
    对啊,碎片因为意外死了,那她不就能成功得到一枚主神碎片了?
    可她就是不想伤害他,可真是奇怪。
    “东西都在里面了,你自己去做吧,我也不会搞你们人族的食物。”
    墨尔斯抿抿嘴唇,没作回应,转身就进了厨房。
    厨房里各种用具一应俱全,只是看起来都是新买的,调料、蔬菜的都零零散散摆在料理台上。
    边上还放了一只看起来非常完整没有血迹但一动不动的灰兔。
    墨尔斯走上前去,戳了戳,依旧是没有任何反应。
    他提起那兔子的耳朵开始处理它身上的皮毛和内脏。
    在被养父收养之前他还自己流浪过一阵子,自给自足,这样的技能他也是会的。
    只是他越来越觉得这兔子不太对劲,直到他把它处理干净,都没有多少血水流出来。
    就像是被人抽干了身上所有的血液。
    抽干血液?
    墨尔斯想起白霏霏手里的那杯鲜血。
    莫非那里面就是这只兔子的血?
    这就是她说的不喝人族的血吗?因为她喝的是动物的。
    墨尔斯想起刚见这只兔子时它的样子。但是也未免处理得太干净了些,就连毛上都没有沾到血迹。
    外面那个人是血族始祖就解释得通了。她可是可以直接带他瞬移到她的城堡里面的。
    以她的能力,能把一只兔子的血放得如此干净也算正常。
    事实上,白霏霏在处理那只兔子的时候的确用了些手段,比如用法力让它昏过去,然后用针戳上一个眼,再用法术把它身上的血转移到杯子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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